全国金融专业学位案例中心建设方案(试行)

发布者: 全国金融教指委秘书处 2017-03-02 09:25 阅读: 5222

简介:

全国金融专业学位案例中心建设方案(试行)

(经2014年6月13日金融教指委委员会议讨论修改)


一、功能定位

  全国金融专业学位案例中心(以下简称案例中心)隶属于全国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教指委),是从事金融专业学位案例研究、案例开发、案例库建设、案例教学培训的专业研究和教学服务机构。

  案例中心以“共建•互利•合作•共赢”为宗旨,集聚各方力量,推动金融专业学位教育发展。

  由于案例开发成本大、周期长,单个培养单位(尤其是规模小、缺乏经验的院校)仅凭自己的力量往往难以满足金融硕士案例教学需求。案例中心通过汇集各培养单位提供的优秀案例,为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一种可行方案。

  同时,案例中心也是国内外高校沟通、金融教学领域与企业沟通的桥梁,通过案例引进、案例开发、案例教学等活动促进国内外高校之间以及学校与业界的交流。

  二、案例的来源与组织

  教学案例是以实践中的典型事件为素材,经过研究加工,通过情景模拟、现场体验、角色扮演、交流讨论等手段,旨在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发现、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式。

  案例中心的教学案例来源主要有三种形式:

       1.由金融教指委案例中心组织各培养单位授课教师编写。

  每年定期组织全国培养单位开展案例编写活动,通过组织评审或案例大赛等形式,遴选出达到入库标准的案例。(各培养院校需履行义务,向案例中心提供优秀案例,从而维系其在案例中心的案例使用权资格,而案例中心也形成稳定案例来源。)

通过自愿申报与招标引导等方式相结合,逐步形成覆盖金融专业学位各应用性课程的教学案例体系。(少数领域由于开发难度大、开发意愿不强等因素,需要结合课程名称、案例数量、进度安排、案例研发成本等要素采用招标方式引导案例开发。)

      2.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接受其委托,结合案例中心与金融机构各自优势共同开发教学案例。

      3.引进国外现有经典案例。

  通过恰当的形式引进国外案例,组织翻译、改编、制作教学辅助材料、开展国外案例的示范教学等方式引进案例,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提高知识的应用能力。

  三、案例的规范

  案例中心统一制定案例编写规范(或写作指引),案例的开发、评审均参照编写规范进行。

  为便于案例开发,案例中心精选出教学案例范本供参考。当然,开发者也可参考国内外案例库建设较为成熟的高校的优秀案例进行案例开发。

  四、案例的评审入库

  案例中心设有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申请入库的案例质量。

  五、编写案例的激励机制与成本

      1.通过定期开展案例征集活动,作为硬性约束,每个培养单位每年有义务提供1个以上优秀案例供入库评选,以维系案例中心案例正常使用权资格。

      2.通过案例大赛等活动评选出优秀案例和达到入库标准案例。

      3.授予入库案例作者荣誉证书,授予案例大赛优秀案例作者荣誉证书。

      4.推动各培养单位对入库案例的学术认同,建议各培养单位在学术成果评定中,将入选全国金融专业学位案例中心的案例等同于B类期刊的学术论文认定。(见金融教指委字〔201405号《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指引》)

  六、案例的使用以及知识产权

      1.各方权利。案例开发者提交给案例中心的案例,开发者(可以是培养院校、教师个人、学生、相关机构)拥有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改编权,案例中心享有复制权、发表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和翻译权。

      2.使用范围。培养院校只能在本院校的教学活动中使用案例中心的案例,所使用的案例中心案例不得额外收取学生费用,不得用于转卖及其他商业或盈利行为。

      3.商业合作。案例中心拥有代表案例作者与其它机构或个人进行案例交换、购买、出版等商务谈判的权利,案例开发者享有版税收益权。

      4.非独占性。案例中心尊重案例开发者将案例在提交本案例中心的同时提交给所在院校的案例中心(案例库)等。

  七、案例中心的管理与运营

  案例中心的规划、建设与发展由金融教指委案例库建设分委员会负责。

  金融教指委秘书处作为教指委的常设机构,具体执行教指委以及分委员会交办工作以及案例中心的日常运行(案例开发、入库审核、入库管理、推广应用),秘书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案例库基础建设、案例编写费用、评审相关费用、案例中心日常办公经费列入教指委秘书处办公经费预算。

  八、促进案例教学的其它问题

      1.在开发案例、丰富案例数量的基础上,积极完善在教学过程中案例所需的辅助材料,如PPT、视频等,提高案例教学的效果。

      2.通过开展案例教学教师培训、示范课堂、案例教学研讨会等形式,促进案例教学发展,尤其是指导和帮助相对比较小的、缺乏经验的培养单位发展案例教学。

      3.组织出版案例研究图书和专著,包括:课程案例集、案例研究论文集等。

  九、其它

  全国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享有本中心的管理和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