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2020年金融硕士(MF)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者: 宁波大学商学院MF教育中心 2019-10-16 11:01 阅读: 3936

简介:

宁波大学是一所在改革开放中崛起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建校之初,由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大学、原杭州大学五校对口援建高起点地开始了办学历程2017年9月,入选国家“双一流”高校建设。目前,学校综合实力进入全国百强高校行列。

 

宁波大学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Finance”,简称MF(招生专业学位代码:025100)。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很强的解决金融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业人才2020年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MF)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金融硕士专业学位(MF)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历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非全日制学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前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二、报考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信息审核)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在各报考点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信息审核)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考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二)现场确认(信息审核)

1、现场确认(信息审核)时间:2019年11月5日—11月9日17:00逾期不予办理。(以各报考点公告为准)

 

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留意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招生工作”中的相关通知,如有变动,以相关网页公布的报名办法、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相关信息为准。

(网址:https://www.chsi.com.cn/)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年12月14日—12月23日期间,考生可凭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

 

(一)初试

1、考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22日(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03数学三;431金融学综合。

 

(二)复试

1、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采取差额形式

2、复试时间:一般为2020年3-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复试科目包括金融专业基础(笔试)、专业面试、外语面试和思想政治面试等。

4、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西方经济学、证券投资学。

注:以上所有报考环节均以当年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五、培养方式

 

1、学制:基本学制2.5年

2、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学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中非全日制将根据在职人员工作特点,采取以双休日学习为主的方式,在宁波大学校区授课。

3、研究方向

入学后由我校统一安排选择三个方向之一

01 投资决策与风险管理;

02 普惠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

03 资本运作与公司金融。

4、学习费用:非全日制学生 8万元/生(不含教材费等相关费用),全日制学生学费按学校统一标准执行。

5、招生规模: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计划为准,并根据本年的具体情况作调整。

注:

1、全日制学生学校安排住宿。

2、非全日制学生不脱产,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学校不安排住宿。非全日制学生学习期间不转档案、人事、工资、户口关系,食宿自理。

 

 

六、学位授予

学生修满全部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合格,授予宁波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招生咨询

联系电话0574-87600903 87609201

联系人:朱老师

招生QQ群号673612541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东校区严信才楼101办公室

网址http://graduate.nbu.edu.cn;

           http://nbubs.nb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