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暨培养单位院长(系主任)2013年度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发布者: 金融教指委秘书处 2013-08-23 14:40 阅读: 1716

简介:

2013年8月21日,由全国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承办的“全国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暨培养单位院长(系主任)2013年度工作会议”在北京远望楼宾馆顺利召开。



近150位嘉宾出席了本次会议: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陈雨露教授,国务院学位办专业学位处唐继卫处长,教指委主任委员吴晓灵教授,教指委副主任委员吴晓求教授、王广谦教授,教指委秘书长庄毓敏教授,教指委委员(按姓氏笔划排名)刘亚、刘少波、朱孟楠、朱新蓉、邢天才、宋逢明、李心丹、戴国强,全国金融硕士培养单位院长(系主任)及项目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部分教师等。

大会开幕式由副主任委员王广谦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陈雨露教授首先做大会讲话。

 


陈校长在发言中感谢国务院学位办的信任,将金融教指委秘书处设在人民大学。他指出,两年多来,秘书处的同志们认真工作,创新工作,努力为全国金融专业学位的培养单位提供好的服务,今后人民大学将会一如既往地支持金融教指委秘书处工作。陈校长认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在我国仍然是一项新的事业,大力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专业人才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工作重点。目前,中国处在经济、社会全面转型过程之中,需要一批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的金融专业人才。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应该服务于国家发展的这一大局。本次会议的主题“金融硕士核心教材课程的发布和硕士专业学位办学经验的交流”非常有意义,相信对提高我国金融硕士的培养水平定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国务院学位办唐继卫处长在讲话中指出:2013年是中国学位教育发展历史上的重要一年,今年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先后发布了《关于完善研究生投入机制改革的办法》、《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两份文件,基本明确了专业学位是中国学位制度中的一个基本的类型,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同等重要,应该协调发展。从长远看,硕士层面的专业学位的规模还要继续扩大,才能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符合研究生职业发展的需要。为了贯彻这两个文件的精神,国务院学位办在下一阶段要把专业学位改革,特别是专业学位培养模式的改革作为整个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点和突破口。他强调,金融硕士设置的时间短但发展快,衷心地希望能够在教指委的指导下,在广大的培养单位的努力下,金融硕士能够逐步形成一个符合金融业发展需要的培养模式,为我们金融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他代表国务院学位办感谢教指委委员和秘书处对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所做的努力和贡献。

教指委副主任委员吴晓求教授在讲话中详细阐明了本次会议的主题、金融硕士的培养模式和理念,结合教材写作分析了金融硕士的知识体系,并对下一步的案例库建设做了构想。

教指委秘书长庄毓敏教授在工作报告中总结了教指委在2012-2013学年所做的9项工作,并对2013-2014学年的工作做了部署。她强调,接下来教指委将在保持原有工作稳步推进的同时,启动案例库建设和质量评估两项新工作。

在教材的发布环节,吴晓求教授、李心丹教授、朱孟楠教授、刘莉亚教授、周铭山教授分别就《金融理论与政策》、《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投资学》、《公司金融》、《衍生金融工具》等5本教材的写作、特色与特点一一作了介绍。

大会的主题报告环节分别由教指委委员刘亚教授和宋逢明教授主持。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郦金梁副教授、香港大学金融硕士项目主任汤勇军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委员会主任冯玉军教授分别作了题为“清华大学MBA项目经验介绍”、“香港大学金融硕士项目经验介绍”、“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特色办学经验介绍”的主题报告。三位专家结合会前精心制作、内容详实的PPT与参会者分享了三大高校在专业学位项目上丰富的办学经验。

教指委主任委员吴晓灵教授在大会总结中,对所有金融硕士的老师们面临的共同任务提出三点看法:第一,共同努力探索适合金融专业硕士培养的道路。第二,金融硕士教育工作者要加强理论研究。如果不做理论研究,授课和指导有时候会走偏方向。第三、我们国家正处在改革的时期,我们要考虑改革的红利,“教育怎么改革”这个问题需要好好研究。



大会于下午5点顺利结束,参会者对这次会议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大会组织工作到位、主题明确。大家进一步明确了未来金融专业学位的发展方向,也通过听取三个主题报告了解了一些宝贵的办学经验。